2001-06-21

《大参考》:关于王金波先生被捕的几点质疑

自七八年以来,由于王金波所在临沂某制药厂倒闭,生活所迫,四处打工,以求自救。只因加入民运,严重丧失个人活动自由,所到之处屡糟当局骚扰、扣押、谴送。几年来先后被无辜羁押十多次。今年初由于王金波参与召集异议人士两次要求释放在押政治犯大签名活动,连续两次被关押。五月九日王又被以“诽谤警察”的借口被治安拘留十五天王曾绝食抗议,五月二十四日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为由转刑事拘留。对此我们郑重提出如下质疑:

一、所谓“诽谤警察”。诽谤的前提是捏造事实,而王金波网上撰文抨击莒南县少数公安人员践踏人权的基本事实并非虚构,何谈诽谤?至于王与公安人员的言论对峙,纯属个体之间私事,怎么会闹到拘留的份上?(为什么不用妨碍执行公务?太嬉皮了吧。)

二、所谓“涉嫌颠覆国家”王金波先生一向主张和平、理性、非暴力,其所做所为均公开、合法,其主要行为是:打工兼访友,与各地朋友见面和与海外一些朋友网上通信,察其行为均在宪法和法律准许范围内,公民的通信权、建议权、言论自由权都由法律所赋予与“颠覆国家”何干?

三、申奥是公民的一种取舍。本来支持和反对申奥是公民的一种正常取舍,但在中国这种权利被剥夺,王金波先生参与组织的两次签名活动,其中一份递交给国际奥委会,旨在发出一种不同声音,同时说明中国人权状况,不违反任何法律,这是不言而喻的。奇怪的是此后不久单乘峰、胡江霞、王金波相继被拘留,这不正反证政府在申奥中的政治目的吗?同时这一举动本身也正是对奥委会和奥运精神的蔑视。

乾坤朗朗,日月昭彰,是非善恶,自有悬鉴。王金波先生的遭遇,再一次说明当局对民间异议人士的迫害。防民之口甚与防川,思想一如闪电,铁窗是关不住的!

山东:姜福祯、张铭山、燕朋、申贵军、于傲之

《大参考》200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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