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呼吁政府进行政治改革及释放政治犯而被当局判刑四年的王金波于三月五日晚停止绝食。在海内外民运及人权组织的呼声压力下,国家安全部门官员到狱中“看望”王金波,并与王金波进行了“对话”,王金波向狱方提出四点要求,在狱方口头上应允了要求之后,王金波停止绝食。要求如下:
一、要求狱方改善生活;
二、要求狱方不要虐待所有犯人;
三、要求狱方不要强迫犯人剃光头,一律留平头(王金波所在大队基本上已做到);
四、要求狱方定期检查身体。
王金波绝食记录:
2001年5月9日至5月15日 绝食七天 抗议对他治安拘留
2001年5月28日 开始绝食106天 抗议警察李太山及4名武警对他的殴打
2001年12月28日 绝食50天 抗议不公正待遇
2002年4月28日 绝食二天 继续抗议不公正待遇
2003年2月28日至3月5日 绝食六天 继续抗议不公正待遇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大陆四川、浙江、湖南、辽宁、甘肃、湖北、上海、江苏、陕西、贵州、新疆、西藏等省市监狱中被关押的政治异见人士、工运人士、法轮功学员均遭到不同程度的人身虐待,有的造成终身残疾。如湖南的李旺阳多次遭到殴打,眼睛几乎失明;辽宁姚福信等多次遭到殴打;贵州陈西曾受到残酷殴打昏死多次等等、、、。鉴于此,呼吁联合国人权组织通过决议,针对中国大陆监狱违犯人权之规则现象严重,进行为期一年一度的人权调查;遏制灭绝人性悲剧的重演。果真中国政府不想绕过联合国的话,就应接受联合国人权组织的调查来证明中国人权状况是否是历史上最好的呢?
鲁北
2003年4月2日
《大参考》2003年5月30日
http://www.bignews.org/20030530.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