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6

《大参考》:新世纪第一个春节就释放所有政治犯——119名中国公民致全体中国公民暨政府的公开信

二十一世纪第一个春节即将来临。春节是中国人阖家团聚、普天同庆的最欢欣最富有人情味的隆重节日。我们这些中国公民不忍也不能独享这份快乐。“每逢佳节倍思亲”,在今年这个百年一遇的节日来临之际,我们最为思念的是“六四”国难以来为人权、民主、法治的壮丽事业而献出宝贵生命的烈士们和至今还在黑暗的牢狱中遭受煎熬的爱国志士们。新春佳节对于他们和他们的亲属而言不是快乐,而是一种残忍的痛苦的折磨。

我们此时此刻为中国的每一位政治犯和他们的亲人发出这份悲愤的呼吁,希望所有正在享受春节欢聚的中华同胞把你们的目光投向这些为我们大家承受苦难、为整个民族承受苦难、最高尚也是最悲惨的人们。正是这些爱国民主志士们用他们义薄云天的个人牺牲推动着中华民族的进步。

在全世界都走向民主法治的时代里,我们有必要阐明这份呼吁书的坚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二章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联合国在1948年12月10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将人权置于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成为各个成员国人民和政府必须共同遵守和努力捍卫的目标。

《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及发表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以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20条第一款规定:“人人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我们认为,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政府更有义务遵守本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使每一个中国公民都能享有到我国宪法和联合国有关宣言与公约明确规定的基本人权。

我们相信:我国政府的领导人应该是有良知的,他们对于也是自己的骨肉同胞不会丧失天然的亲情和人情。不过,有极少数领导人长期以来被强权政治、斗争哲学、冷战思维扭曲了自己的固有良知,以致当代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治法而无法治,公民的基本人权不断受到严重的侵害。

像胡石根先生、江棋生先生(注)那样的优秀公民就是在行使自己公民权利的时候,遭到了非法的残酷的政治迫害。我们今天只举出他们两个例子,其实,不胜枚举的每一位政治犯都是我们恳切要求立即释放的对象。

我们希望我国政府能够秉承中国人固有的人道主义的良知、亲情和思维,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精神,释放每一位政治犯,使他们能够和家人团聚。这样做,不但对每一位政治犯及其家人是一件令人十二分欣喜的好事,而且对于我国政府最最关注的政治稳定、对于改善政府自己的国际形象、对于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极大的好事。

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每一位中国公民负起自己的责任。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对本国的人权状况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双重的,历史的责任——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曾经为祖国的人权事业做过什么?

对现实的责任——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在目前的人权状况下,我们正在做什么?

虽然我们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大家都从自己做起,对自己的良心负责,拒绝谎言,讲真话,恢复公民的尊严,行使公民的权利,则是立即可行、人人能够做到的。没有一大批有公民意识、有自尊、有良知、有责任感的公民,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政治、法治社会和规范化的市场经济。

我们坚信:一场持久不懈的,以人权、民主、法治为价值理念,以广大公民理性、自觉、负责的行动为现实依托的公民运动,将会极大地推进祖国走向自由、民主、文明、富强!

我们渴望每一位同胞能够听到我们这一份发自内心深处的热切呼吁!

二十二个省市119名中国公民:

(陕西)林牧、吴震、杨海、高军生、王中陵、汤致平、张鉴康、吴双印、颜均、李智英、安保军、

(北京)王天成、赵昕、陈青林、张存珠、高玉祥、孟原新、周国强朱锐、刘静、章虹、王志新、马强、

(浙江)陈龙德、王东海、毛国良、吴高兴、叶文相、赵万敏、傅权金秀元、邹达祥、吕耿松、范子良

(湖南)张帆、毛金祥、陈国金、蒋复兴、宋戈、胡曙光、李金鸿唐基石、金继武

(湖北)陆中明

(贵州)曾宁、廖双元、李家华、方家华、熊晋仁、全林志、韦登忠莫健刚、吴郁、孙光权、陶玉平、徐国庆、薛野、李伟吴若海、杜应国、杨在行、黄燕明、陆勇强、王顺林、孙庭华郭忠明

(广东)刘抗修、周建中

(江苏)樊百华

(黑龙江)萧利君、杨福文、全力

(吉林)冷万宝、唐元隽、刘少坤、梁力维、姜胜旱、李杰、迟寿柱

(辽宁)姜力钧、王德丰、宁天华、田晓明

(四川)欧阳懿、廖亦武、陈卫、周志刚、蒲勇、李作、吴嗣易邓永亮、游学年、胡明君

(重庆)邓焕武、王林健

(山东)牟传珩、姜福祯、燕鹏、王金波、申贵军、张铭山

(福建)陈延龄、陈健、王振军

(广西)王治晶、薛正标、李晓龙

(河南)翟伟民、王冰

(山西)王高民、李庆喜

(宁夏)陈晓昶

(甘肃)李星、李大伟、王风山、郭新民

(安徽)沈良庆、马粮钢

(内蒙)刘川

注:胡石根:原北京语言学院语言学副教授,“六四”国难后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年被捕,后被判刑20年,已被关押8年半,目前处境极其险恶。

江棋生:原中国人民大学自然辩证法博士生,1999年,公开呼吁人们纪念“六四”国难10周年,后被捕,在非法羁押19个月后,最近被判刑4年。

《大参考》200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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