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3

《大参考》:山东民运:王秀玉终与儿子见面,王金波陈述狱中遭遇

2月中旬王金波曾一度“失踪”,去向不明。事后在王金波父母多次呼吁和海外媒体关注下村委会干部才前来通知王金波的去向:山东济南监狱。

3月15日王秀玉来到济南监狱一监区探视了儿子。

王金波已于2月16日停止绝食,目前身体十分虚弱,消瘦如柴、站立不稳。但他精神状况尚好。他向父亲仔细陈述了两次绝食的原因和经过,陈述在临沂看守所遭受的肉体折磨和人格侮辱。

去年5月23日临沂看守所看守李太山对王金波进行殴打,王提出强烈抗议,事后绝食,直至9月10日(阴历)共绝食106天。

5月28日四名武警又让王金波面墙下跪,遭到王金波拒绝后即对王进行毒打。

12月28日王金波为抗议当局无理判决再度进行绝食,直至今年2月16日。令人发指的是2月11日即大年三十,看守所以违反监轨为由给王加带手铐脚镣,随后居然用大铆钉将王固定在地板上长达十多天。

2月22日晨看守所指导员陈明德向王金波宣读了驳回上诉裁定书,当即王就被押往济南。近日王秀玉代表亲属和山东朋友嘱其在狱内服刑期间不要再进行绝食,王金波表示:他要以死抗争,决不屈服,一定要让打人凶手李太山受到应得的惩处,并表示修养数日后,将于3月28日-6月4日绝食64天。

王金波狱中状况实堪忧虑,希望大家关注。

警告狱卒李太山

山东临沂莒南县看守所狱卒李太山,在王金波被关押期间残暴殴打王金波,激起王金波严重抗议和绝食,但至今逍遥法外,没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据此我们提出如下质疑:

李太山的行为是个体行为,还是群体行为?如果是个体行为,为什么还会有四位武警的联殴?是李太山唆使武警,还是谁在唆使李太山?李太山的拳头代表“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吗?

王金波因言获罪,本属政治迫害,却屡屡遭受肉体折磨和人格侮辱,并造成恶劣后果,如此严重的侵权行为不受住所人民检察院检查员的监督吗?可见公检法三权,实为三拳,三权和一实为三拳合一。所谓:互相监督,纯属欺骗。如此,才会有李泰山放肆的黑拳,才会有中国羁押场所和监狱的狱卒和武警虐待和体罚犯人的黑拳。这种“打了白打”的恐怖不仅是中国监狱的一大特色,实际上也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威慑和惩罚功能的补充。这种灰色的法外功能显然是国家机器默许和放任的结果。

尽管如此,但恶人可以逍遥一时,却不能永远逍遥。依据现行法律李太山的行为已是滥施酷刑,而我国已经加入《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请看第一条相关规定:“````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又是公制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默许下造成的。”

除此之外,李泰山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48条之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泰山之流的恣意妄为或许畅通无阻,一贯为上级怂恿,刑法该条规定或许对你行同虚设,但你个体对恶的选择总难逃其咎。我们郑重警告李泰山之流帮凶,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作恶者决无好下场!

山东民运朋友并 王金波亲属

《大参考》2002年3月23日
http://www.bignews.org/20020323.txt

2002-03-01

张伟国:中国人为何给美国总统“上书”

日理万机的美国总统布什,在最近接到的邮件当中,又多了一种非常特别的信函。就象以前有美国总统访问北京的时候一样,这次布什总统也收到了许许多多海内外中国人权组织、宗教组织、受迫害团体和个人家属寄送的形形色色的呼吁书信,如江棋生的妻子章虹、徐文立的妻子贺信彤和女儿徐瑾、山东省及青岛市的4个在押政治犯牟传珩、燕鹏、王金波、陈增祥的家属,也有94位美国议员为法轮功请命的特别上书,其中还有中国人权、保护记者权益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维护宗教自由组织,以及海内外民运组织等团体的吁请信,这些信函的内容和主题都是:恳请布什在与中国领导人会面的时候,提出中国的人权问题与之讨论。

中共一直强调中国的人权问题是自己的内政,不容他人置啄。有人把这种向外国元首或国际组织投书的现象视为"告洋状",或者称为"挟洋自重重".也有把美中两国在这方面的交锋称作是一种两国政治较量中的"人权筹码".的确,按说中国的人权问题,理应请中国的司法机构社会组织来关注、解决,即便是个一党专政的人治社会,那中国人也应该是给中国执政党和自己的领导人写信呼吁或者上访请愿才是,为什么偏偏要向外国元首或国际组织写信呼吁?尤其是要向被中共视为头号国际"敌对势力"的美国总统写信呢?

中国人何尝没有给自己的"英明领袖"和"伟大的党"写信呼吁,或者直接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陈请,除了极少数被选为典型的案例象中了"六合彩",绝大多数是陷入了官僚主义、文牍主义——泥牛入海无消息,甚至投书或者上访的人被打成"闹事者"送去劳改,象法轮功更是被打成"邪教",遭受非人的残酷镇压。实践证明,给自己国家领导人写信,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遭受打击报复,甚至遭来牢狱之灾等更严重的迫害。所以,在中国如果能够循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美国总统断然不会收到如此多的这类信件,只是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绝境,才不得已向中南海的贵宾外国元首求助,因此,从"逼上梁山"给美国总统写信求助,实际上也可见人权状况之一斑!

此外,每次美国总统或美国政府提出人权问题或要求释放的政治犯、良心犯名单后,虽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共在本质上践踏人权的制度性问题,但北京当局还是不得不作出一些姿态,以表示"给面子",由于国际现实政治的格局和中国文化中"挟洋自重"的传统作祟,给美国总统的信客观上就是比给中共一把手的信管用;美国总统在这方面的任何努力,不但有助于具体的改善中国人权,而且用实践证明了它是世界人权的"卫道士",给中国人以某种希望!

从70年代末期,贵州诗人黄翔在天安门广场民主墙贴出《致卡特总统的一封信》,吁请美国当局直接干预中国人权状况,到如今,有这么多海内外人士和团体就类似问题上书美国总统,给美国总统写信已经变成了一种风气。随着中国社会的开放,外部世界的人权观念逐渐在中国启蒙、普及,人权是无国界的、人权与主权是并行不悖、人权甚至是高于主权的观念已经获得越来越多人的共识,觉醒的人权活动人士通过给美国总统或其他国际组织写吁请信等形式,向中共施加压力,迫使它改善人权,这种几近生物链的形式变成了一种模式并发挥着相当的成效,如果讲过去三十多年来中国的人权状况在某种程度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当程度上是遵循着这种模式的。作为中国人,目睹这种现象,心中充满悲哀。

《大参考》2002年3月1日
http://www.bignews.org/20020301.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