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5

姜福祯:济南监狱置若罔闻依旧不许王金波父子见面

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兄弟王金波,正在山东济南监狱遭受迫害和折磨,狱方在“违反监规‘貌似合法的幌子下完全剥夺了王秀玉的探视权、知情权、通讯权,对一个气若游丝的政治犯进行长达半年的严管和单独关押,作为家属于法、于理、于情都有理由向狱方询问相关情况。

这些情况包括;1、为什么被禁闭严管?2、在关押中的饮食情况。3、在关押中的健康状况。4、是否如以往一样绝食,绝食后是否进行鼻饲进食?在对上述情况拒绝告之的情况下,被关押人实际上形同失踪或者生死不明。被关押者的家属只能在焦虑、猜测、愤怒和无奈中遭受漫长的心理摧残和煎熬。

王金波的长期抗争追问的实际上是对政治犯关押是惩罚还是迫害的问题,即政治犯在何种程度上适应《监狱法》的问题。这是我们系狱民运人士长期忽略的问题。显然政治犯不存在“认罪服法”和“接受改造”的问题,更不存在“重新做人,走向新生”的问题。这样的要求和建立在这种要求之上的监规和惩罚是一种罪恶。昭示这种罪恶的上位法规和公约是《宪法》、《联合国人权公约》、《公民政治和文化权利公约》(中国已经加入)。中国政府理应依照上述大法调整和修订《监狱法》,改善一切被关押的政治犯的待遇。

目前济南监狱就是在“违反监轨,不能接见”的幌子下包藏对王金波父子迫害的祸心。有关部门警告我不能听一面之词,要对细节进行核实,要对写的东西负责任。并告诉我:王金波怎么会生死不明。试想在“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的信息封锁下怎么会生死明确?既然王金波生存状况正常,为什么不允许父子想见,哪怕是远远的看一眼,甚至只相互传递一张只言片语的字条,以示平安都不行?显而易见,如此作为早已超出法律和人伦。

乘王秀玉第二次致国家领导人公开信之际,我再次向朋友通报上述情况,希望大家继续关注!至于我个人的文字说词,我不吝于负责。

青岛市民:姜福祯

2005年4月3日

《大参考》2005年4月5日
http://www.bignews.org/20050405.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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