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14

RFA:山东莒南县法院审理王金波“煽动颠覆”案

山东省莒南县地方法院星期三闭门审理王金波案件三小时。法庭在下午休会,没有作出判决。王金波的父亲王秀玉表示,法庭让家属等待通知。他说,检控方在审讯过程中没有提到要求释放政治犯的文章,对王金波的指控,主要基于他是中国民主党的成员和寄发要求为六四天安门事件平反的文章这两点。

现年29岁的王金波是中国民主党成员,因为使用电子邮件散发文章呼吁政府平反六四事件而在今年5月被捕,三个月后被控煽动颠覆国家罪。

王金波在被捕后为了抗议,曾经在一个月内绝食5次。王秀玉曾经要求山东省莒南县法院公开审理王金波的案件,但是这个要求被拒绝。法庭星期三审理时只允许少数家属旁听。王秀玉要求法院尽快作出决定。

华盛顿开业律师叶宁表示,王金波的言论和行动,没有任何试图推翻国家政权的嫌疑:

法新社星期三的相关报道表示,针对王金波的诉讼案表明,中国政府决心限制人们通过英特网行使知情权的自由。据法新社报道,在王金波之前,已经发生数起政府对在网上发表、查阅和散发表达不同政见文章的人兴师问罪的个案。

(自由亚洲电台)

http://www.bignews.org/20011114.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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