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15

《大参考》:王金波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审理经过

据悉王金波“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已于14日上午十点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给王金波罗织的罪名主要有:一、1989年5月王金波给高自联写声援信。二、1998年和1999年期间王金波积极参加鲁、浙两省民主党组党活动。三、在网络上撰写文章,鼓吹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并称上述行为已构成对国家政权的威胁。

王金波对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并一一驳斥了起诉书强加的各种罪名。审理从上午10点至下午2点。王金波父母事先没有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也没有接到起诉书副本,是经要求才得以旁听的。除事先安排好的数名陌生人外,法庭还有大约几十名气势凶凶的警察。如临大敌。

庭审当日没有进行宣判。

《大参考》2001年11月15日
http://www.bignews.org/20011115.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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