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8

王金波:潍坊之行——跋涉·组党(5)

10月8日至15日的情况,我就不多说了,大家可以看后面附的资料【附件九】。该资料我写完后交给了警方。

大约在20日,我在宿舍里突然接到来自日照的一个牟先生的传呼。我用公用电话打过去,问他是否是牟传珩,他说不是,你别管我是谁,你去一趟刘连军家,越快越好。然后他告诉了我如何才能找到刘连军家。见到刘连军我才知道那个传呼是牟国华打的,并且第一次听说了牟国华的情况,他到刘连军家住了一夜,回家后按照刘连军的意思通知我也去刘连军家一趟。

我太兴奋了。我终于要见到我日思夜想的民运人士了。跟民运人士见面,还有比这个更幸福的了吗?

21日一早,我坐上汽车去了潍坊。这是我第一次去潍坊。在潍坊车站门口我买了张地图,坐上公交车,下车后去旁边的菜市场买了五块钱的肉,心里敲着鼓到了刘连军家的楼前。果然,最西面那个楼洞前面停着一辆警用面包车,有三个穿便衣的人坐在旁边围成一圈打牌。他们只有一人抬头扫了我一眼,继续兴致勃勃地打牌。我表面上若无其事地进了楼洞,赶紧往上走。到了,我敲门,开门的刘连军问我是王金波吧,我说是,他赶紧把我让进屋里。

刘连军说一口漂亮的普通话,而且带有一点北京口音,声音又很雄浑,我一直以为他个子高高的,很胖。现在见面了,才发现他个子倒是跟我差不多,但很瘦,而且似乎一只眼睛跟另一只隐隐约约有些不太一样——但我从未问过他这一点,跟别人也未提起这一点。他的妻子谭光华很朴实,在潍坊日报社印刷厂当打字员。谭光华的一个不到20岁的表妹在替他们看孩子。刘连军的儿子还穿着开裆裤呢,但说话的动静倒不小,不是吵的那种,而是他爸爸那种雄浑的声音。

当时已过中午,刘连军问我吃过饭没有,我撒了个谎说吃了。我担心楼下警察会不会随时上来,刘连军说不会,这些天来只有一次,那个警察不经他允许就想进门,被他不客气地堵住了。原来这些天来潍坊当局从市区各个派出所抽调警力,一个派出所一天,轮流在下面监视。刘连军说,有时候他出门办点事,警察就要他坐他们的车,但他拒绝了,自己骑自行车。有一次一个警察很坏,刘连军拐进一个小巷子把车甩掉然后直接回了家。警察急了,过了一会儿也到了他家楼下,匆匆敲门,一看他在家才松了口气。此后警察总起来说还是比较文明的。

下午刘连军出去交电话费,让我在楼上看着。我记得太清楚了,那一幕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坐在西面的那个警察抓完牌之后高兴地用右手一弹左手里的牌,紧接着的动作是抬头一看,脸上立即换成沮丧,悻悻地合上手里的牌,从腰边拿出对讲机说了几句。三个人迅速收拾好东西,上了警车开走了。

刘连军话不多,性格比较内向。他说他技校毕业后在工厂上班,89民运期间他曾组织文学社声援过绝食学生,后来受到调查,被处以留厂查看处分。后来,他去了北京打工,慢慢做起了自己的生意。我对前不久他被治安拘留的情况很感兴趣,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听民运人士当面说坐牢的经历。他没多说,只是说也没啥,就是在里面睡大觉。当然,后来我经历过拘留所、看守所和监狱之后,明白他说的这话是有道理的——跟看守所和监狱相比,拘留所的确是小儿科了。他的电脑桌旁摆着一张他跟另一个人的合影,他问我知道那是谁不,我说不知道,他说那是秦永敏。原来他曾去武汉帮秦永敏安装电脑,后来使秦永敏在98政治小阳春中的工作效率提高很多。他跟秦永敏的关系看来是不错,就在我坐在他身边跟他一起看《小参考》时,秦永敏来了个电话让他接传真,于是刘连军直接在网上接了这份传真(内容我记不清了)。

晚上我跟他挤在北面小房间里的单人床上睡,谭光华和表妹及孩子睡在卧室里。晚上聊得有些晚。天亮起床后刘连军让我继续待在小房间里,因为8点警察换班时要敲门来看看。8点果然警察来了,也没进门,只是在门口简单地客气了两句,说认识认识,然后就走了。说实话,当时我有点害怕,因为那段时间有一些朋友在去外地拜访朋友时被带走,比如唐元隽就在北京拜访徐文立时被警方带走了。

后来我跟刘连军又聊了聊。他倒是并不热心于组织活动,只是说不久他将回北京继续做生意,希望我能回临沂找个谋生渠道,甚至他可以在北京给我弄一批图书在临沂卖。他给了我他的传呼号码,让我有事呼他。12月他回北京后把新租的房子的电话号码给了我,我又告诉了任畹町。我第二次见刘连军时跟他说了这件事,他这才明白为什么北京警方找他说他曾把新电话号码给了其他人,而房东不再把房子租给他,他被迫另外租了一个房子。当时我不了解这些事情,无意中给他造成了损失。

22日下午我回到莒南家中。按照我们约好的,我马上给他打了个电话报平安——当然,电话中不会提起我的这次旅行的。

【附件九】近几天的一些情况

8日晚上,我开始写材料,先打一遍草,又抄一遍,计20页,至9日早上6点左右完成,然后睡去。10点左右,市国安局辛科长来我处取走我写的材料,以及谢万军寄来的两份民主党的材料,徐文立寄来的两份材料,吕洪来寄来的一份材料,其中谢寄来的民主党的两份材料,辛科长说要留下,我同意了,但其他材料我要求看后还给我,辛科长答应。下午两点半左右,我正在午睡,辛科长打来传呼,要我三点去市委门口取材料。我去了,郭警官把材料还给我,其中谢寄民主党材料没给我。不到4点,我去五里堡派出所把我写的材料交给王所长,王所长把徐寄、吕寄材料也要留下,我讲明辛科长已还给我,王所长坚持留下,说要交给市公安局宋科长,我请王所长转告宋科长,阅后请还给我,王所长答应。晚上我打电话给秦永敏、王有才、牟传珩,简单聊了几句这几天的情况。

10日上午9点左右,五里堡派出所庞警察接我去派出所,市公安局侯警官与我聊了两个小时,此事我亦告知秦永敏。回宿舍后我没出门,次日上午去两个书店逛了一圈,买了本97版刑法回来,然后开始看一本借来的长篇历史小说《暮鼓晨钟》。15日下午,侯警官又带我去五里堡派出所聊了会儿。

这几天我在想,我参与筹建中国民主党一事,没有违反什么法律(包括宪法)。中国任何法律从未禁止过如下两项行为:1、筹建新的政党;2、使某政党成为在野党。法律所不禁止的,便是公民有权利去做的(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以我认为,申请筹建新的政党并使之成为在野党,并不违法。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不仅有政党现象的存在,而且政党现象在国家的整个社会生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我国却没有一个专门的政党法!这不能不令人遗憾,也不能不说是立法机构的严重失误。因此我建议,鉴于政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尽快制定政党法。

但是,考虑到现实情况,中共目前不打算允许成立在野党,所以我认为,各地朋友筹建新党的活动应该到此为止(至于我自己,已于9月下旬停止),在推动立法机构尽快制定政党法的同时,可以从成立新的社团方面着手。中发联(中国发展联合会)近来一直与持不同政见者携手合作,这是个良好的开端,我认为各地朋友应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成立类似的一些其他组织,在与中共良性互动的同时,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推动中共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当然,由于阅历等方面条件的限制,我的看法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之处,我将不断向大家、向书本、向现实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学会多角度、全方位地看问题。同时,特地感谢市公安局侯警官,我们之间的谈话与合作一直是友好的,多谢!

王金波

15-10-98

【附】我寄出的民主党材料中的通讯录

一、同学:

曹际华、靳新苗、田蓁、徐晓雷、韩波、张思学、张传国、胡尊玉、鲁统群、刘玉梅、朱解心、陈兆京、孙君、李乃虎、李淑丽、薛建斌、葛苈珍、薛玉、郭洪栋、吴霞、刘星、易炳萍、刁艳萍、鲍计义、左飚、雷颖、胡凯、王文敏、戴求云、邓爱云、胡小红、王旭辉、汤斌、王伟、王强、胡文清

二、校友

王非非、刘宏涛、宋西虎、吴龙鸣、鲍凤娥、刘纪刚、马伟、楼亨庞、曾首元、张芳、李君毅、陈江虹、路向阳、耿磊、张富平

三、老师

王明聚、王崇好、陈青、殷文广、张传林、李静、乐长高

四、朋友

王芳、韩广清、杨荣娟、庄会波、许家志、雷昌英、廖继伟、郭守俊

2006年2月28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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